葫芦岛市2013年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准考证领取通知

  2013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将在2013年3月16日举行,请各位考生于3月11-1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考生报名信息表到市招考办二楼综合科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在考试前,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诚信参加考试。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二代居民身份证件。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直尺。禁止携带其他任何物品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无线耳机、移动电话)。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必须用铅笔(2B)涂黑。必须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七、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八、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九、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十、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事实认定清楚,二年内不得参加此项考试,并记录在诚信档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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