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局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东湖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12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名中层及以上中小学干部,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自愿报名、凡进必考”,“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方式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5名:幼儿园教师20名,小学教师96名,初中教师9名。具体岗位及学科见
附件一《2013年东湖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表》。
2、中小学中层及以上干部5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定向招聘和非定向招聘相结合的办法。对中心片区中小学采用非定向招聘,对部分非中心片区中小学、幼儿园采用定向招聘。详见附件一。
(三)资格条件
1、骨干教师
(1)具备区(县)级及以上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或区(县)级及以上“十大名师”称号以及相当荣誉的教师。
(2) 思想上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 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
(4) 年龄在40岁以内。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经审核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 外地或武汉市远城区应聘教师要符合武汉市人才引进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2、聘用制新进教师
(1)幼儿园教师原则上应为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2012年、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2)中小学教师应为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2012年、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3)年龄在2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4)应聘人员需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尚未认定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考核,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当年7月份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2012年、2011年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5)应聘语文或幼儿园教师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6)具有湖北省(含全国其它省级)派遣资格。
3、中层及以上干部
(1)具有3年以上中小学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等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经历。
(2)思想上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
(4)年龄在40岁以内,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并审查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 1月31日(工作日)。 
3、报名地点: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武汉市珞喻路546号 )六楼教育文化卫生局窗口。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雷老师 027—67880305
4、 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须持下列材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协议书(限应聘聘用制新进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限应聘骨干教师、中层及以上干部)、2009-2011年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和干部聘书(前两项限应聘中层及以上干部)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2)本人各项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
(4)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5、应聘骨干教师、中层及以上干部可将相关证件(书)扫描件和报名表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2263020715@qq.com进行网上报名。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若与网报信息不一致,则取消笔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现场面谈、审核报名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
2、各类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教、综合考核和体检等有关事宜均由工作人员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  
(三)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方式方法、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试教人员。
(四)试教、综合考核
试教主要对考生教师职业基本技能、教学能力项目等进行考核。按试教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名,确定各学科入围综合考核人员。
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求职意愿、解决教育教学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项目进行考核。(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试教、综合考核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综合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67880466。地址:武汉市珞喻路546号管委会大楼1505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的;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次招聘的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和中层及以上干部办理调动手续。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新进教师,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新进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单位同类岗位人员标准,由聘用单位按照《劳动法》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聘用制人员经费由财政局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附件一:2013年东湖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表
附件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东湖高新区人事局
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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