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海南省旅游学校是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直接管理的全省唯一的省属公办重点旅游中专学校,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专业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海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基地。根据学校专业建设需要,经省旅游委、省人社厅同意拟向全国公开招聘12名事业编制专业教师。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岗位要求(见附表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5、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烹饪专业教师、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可放宽至大专以上);
6、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能制作教学课件和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7、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2012年12月25日起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阳光海南网、海南省旅游学校网站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陆阳光海南网www.visithainan.gov.cn或海南省旅游学校网站: www.hnptschool.net下载《海南省旅游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如实填写并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扫描后直接发至海南省旅游学校hnptschool@sina.cn或fuyujing66@sina.com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日0时至15日18时。
(2)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海南省旅游学校
邮编:571127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65716199
传真:65711493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属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月16至18日(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登陆阳光海南网、海南省旅游学校网查看)。
(四)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请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旅游学校负责。
1、笔试
(1)笔试内容与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理论及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阳光海南网和海南省旅游学校网上进行公布。
(2)笔试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20日9时00分—11时00分(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现场教学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内容为说一节专业课,时间为25分钟。
(2)面试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 25日于海南省旅游学校举行。
(3)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阳光海南网和海南省旅游学校网进行公布。
四、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 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旅游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省旅游委纪检监督电话:65200623

附件:1.附件1:海南省旅游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rar
2.附件2:海南省旅游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rar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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