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江永县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和改善我县幼儿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县委常委议教工作会议精神,经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编内招聘、按需设岗、按岗竞聘、择优录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聘职位及名额
县乡公办幼儿园教师15名。
三、公开招聘人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专业知识扎实,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
3.教师资格证、学历、年龄、工作经历要求:
 
教师资格证
学历
年龄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全日制中师或全日制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中专及以上。
在公办幼儿园或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班)从事幼教工作5年以上的,学历为中专及以上。
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公办幼儿园或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班)从事幼教工作5年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5.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6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 -5:30)。
3.报名地点:江永县教育局。
4.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及承诺书,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4张,报名时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招聘职位与报考人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1:3 ,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 。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10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前3天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3)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基础知识。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
2.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试教和才艺展示两项,每项分值50分。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如遇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都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分试教和才艺展示。
①试教:以现行幼儿园教材为内容,具体试教课题由应聘者抽签决定,试教时间为15分钟。
②才艺展示:试教结束后,进行与幼儿教育有关的才艺展示,内容自选,可自选一项或多项进行展示,时间为10分钟。钢琴、风琴、电子琴和古筝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其它乐器自备。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实施。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费据实向参检人员收取。
(四)考核
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考核的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方面的现实表现,同时对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全面核实,仔细查阅学历档案资料。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在永州人才网、江永县政府网,江永县教育局、江永县人社局等相关媒体和场所公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即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录聘的幼儿教师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执行,实行合同聘用制度。试用期一年,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与在职在岗教师同等享受。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五年,合同期内不得变动工作单位。
招聘咨询电话 0746-5723471 0746-5723053
 
江永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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