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医护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长治市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医护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发布后,接省、市人社部门指示精神,经研究,对(第1号)公告中部分内容作了调整,已发布的(第1号)公告自行废止。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教育系统教师180名:其中中学教师50名,小学教师115名,幼儿教师15名。
2、卫生系统医护人员33名;
3、民政系统工作人员22名;
4、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招聘简章》。(详见长治城区政府网:http://www.chinaczcq.gov.cn 或长治城区新闻网:http://www.cz0355.com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长治市辖区户籍。现在城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四)年龄18周岁以上(1995年1月7日以前),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五)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医护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为全日制普通医学类专科学历;民政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它事业单位岗位均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均以2012年12月21日前已取得的学历证书确认。
(六)笔试加分条件: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总分中加2.5分。
具备加分条件者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结束后提供的不予加分。
(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入编在试用期内、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1月11日(上午8:00-12:00点,下午14:30-18:00点)
2、报名地点:城区政府后六楼东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费:90元
5、报名要求:报考者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持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A4纸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现场报名。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出具相关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者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必须与报名填写情况一致,如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不符合报考范围或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考试、体检和考察考核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或能力测试两个环节,实行笔试、面试或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入闱面试或能力测试人员名单,面试或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1:1比例进行体检和考察考核,合格后聘用。
1、 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及方式:采用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60%。具体笔试内容见《招聘简章》。
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截止后公示各岗位报考人数,凡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自愿调整报考岗位。最终仍不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指标或取消招考岗位。
2、面试或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确定面试或能力测试人员方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各招考岗位名额1:2比例确定(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按比例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入闱者,如笔试成绩相同,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或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面试或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教师类能力测试采取先说课后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其中说课时间10分钟,分值比例占80%。说课结束后进入评委即席提问的答辩环节,时间5分钟,分值比例占20%。
卫生类岗位能力测试采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操作时间为15分钟,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其它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3、综合成绩确定(满分100分)
教育卫生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能力测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其它事业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若参加面试或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生的面试或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取消对应岗位。
(二)体检和考察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核环节,考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奖惩、任职回避等方面。
五、若招聘各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六、聘用审批
1、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并研究确定,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填写《长治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以下文之日计起),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岗位聘用手续,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教师岗位在一个聘期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者,视同为期满考核不合格处理。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七、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共同监督检查,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2239165(区监察局)
2239824(区编办)
咨 询 电 话:3528535(区人社局)
15340855268(区教育局)
2239535(区卫生局)
2050002(区民政局)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过程中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或能力测试、体检等时间、地点均通过长治城区政府网:http://www.chinaczcq.gov.cn 或长治城区新闻网:http://www.cz0355.com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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