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源县2013年春季教师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为沂源一中、沂源二中、县职教中心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学历、教师资格等要求。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3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
(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五)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由所在学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六)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条件(见附件1)。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3年沂源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2013年我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3日—2013年3月22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沂源县教体局人事科(县城胜利路4号)
3、个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招聘岗位,报名时须提交近期1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和相关材料,材料包括:《2013年沂源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春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3年沂源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高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和同意报考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师范类的还须提供师范类毕业生证明;研究生还要提供本科毕业证。其中,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或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由我省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招募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人员需持有关证明材料。
《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从“沂源县教育信息网”下载填写。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上述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确认并办理减免手续。确认时应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持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出具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减免笔试考务费。
由我省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招募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给予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其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加6分,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加10分。上述人员在报名后,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报名表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且在岗证明或考核认定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且在岗证明或考核认定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在现场确认时一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已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岗位并已经被录用(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若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招聘诚信承诺书。
经审查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学历要求仅为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原报考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于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持身份证、缴费单据到沂源县教体局人事科(沂源县城胜利路4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①科目一:公共理论,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②科目二:学科专业理论,普通高中各岗位及职教中心语文、数学、英语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淄博市现行普通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职教中心机械岗位考试内容为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教材。
2、笔试时间:
①科目一:2013年3月30日上午8:00—9:00;
②科目二:2013年3月30日上午10:00—12:00
笔试结束后,按科目一成绩占30%比例、科目二成绩占7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所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考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013年3月31日在“沂源县教育信息网”和笔试地点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主要通过说课形式进行,应聘高中体育教师及职教中心机械教师岗位的,还需参加技能测试,说课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时间:2013年4月3日,上午6:20到考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课题,备课1小时,说课12分钟。普通高中各岗位及职教中心语文、数学、英语岗位的说课内容为淄博市现行普通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职教中心机械岗位说课内容为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教材。
进入面试人员于4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沂源县教体局人事科(沂源县城胜利路4号)缴纳面试考务费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40%比例、面试成绩占6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当天下午在面试地点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所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报考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体检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信息在“沂源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
签订就业协议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暑假毕业后交验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经查阅档案材料、复核证件合格的,落实事业人员编制,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如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及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县纪委、县监察局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沂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533-3227230
沂源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3-322143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0533-322211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
1、《2013年沂源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13年沂源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春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13年沂源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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