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13年教师招聘信息

  阜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是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普通中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阜阳师范学院关于招聘教师考核的有关规定,经研究2013年附属中学招聘教师10名,本着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公开招聘下列岗位在编教师10名:
    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2人、政治1人、物理1人。
    2.应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考核,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批准后可以开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第一学历)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3.具有中学教师资格。
    4.岗位年龄要求: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其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符合中学教师任职的其它相关条件和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收:
    1.结业或肄业者。
    2.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3.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原签约单位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者。
    4.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秘人〔2004〕56号)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者。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日至3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附中办公室。
    3.报名办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奖励证书及有关证明等证件和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签约时提供证件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四、考核安排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6日。上午8:00—9:30《综合知识》;10:00—12:00《专业知识》。
    综合知识内容(3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70%):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等,合成为初试成绩。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由人事处牵头统一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于2013年4月3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附中教学楼。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复试入围人员名单及复试有关事项,请登录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或阜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查询。
    2.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并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对进入复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复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同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复试通知书。
    复试由人事处、附中组织,采用无学生上课、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复试,岗位招聘数与进入复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该招聘单位当天复试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对复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认办法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复试分数相同的,按初试分数排序,初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排序。
    六、考察体检
    主要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对学校批准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批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八、招聘纪律
    阜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新进教师招聘工作,由阜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全程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回避。
    注:以上事项如有变动,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文件再作调整。

                                          阜阳师范学院人事处、附属中学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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