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精神,结合我区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需要,为进一步充实农村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保证2013年秋季新学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46名。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具体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职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思想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招聘对象
 1、小学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条件(即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测试成绩单);年龄要求:大专毕业生26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28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初中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条件(即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测试成绩单);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28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夫妻双方均为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其中一方在清远市清城区所属公办中小学校任教,其配偶男3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3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可根据条件报名,按教师资格,取得高一级资格的教师可报低一级资格的岗位,但低一级资格的教师不可报高一级资格的岗位。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网和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yqcqjy.net)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3年3月18日—20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30时—4:30时,清远市清城区清城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永安街)。
2、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交《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清远市清城区政府网或清城区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贴好相片,并多备1张同版的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接受资格审查。
(1)应届报考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材料(即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测试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材料(即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测试成绩单)、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往届报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材料(即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测试成绩单)、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4)公办教师报考者必须出具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接受报名,其中配偶在清城区公办学校任教的,还需提供所在清城区任教学校的证明和婚姻证明。
(5)已婚报考者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3、考试收费
按照清远市清城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时每人交考试费100元。
4、注意事项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三)招聘办法
采用公开招聘的办法。符合条件者,由清城区教育局组织笔试和面试,清城区人社局和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根据岗位职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用,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 笔试(占总分40%)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3月30日上午9:00时—11:00时,清远市清城区清城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永安街)。
(2)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党的基本知识、时政要闻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等)和相关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1. 面试(占总分60%)

(1)面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4月13日上午9:00时—下午5:00时,清远市清城区清城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永安街)。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果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和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生物五科的面试采用说课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以内,由考核小组对面试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进行考查;美术、信息技术两科的面试考查考生的实操能力。面试顺序号采取现场抽签的形式确定,面试时考生只报顺序号,不能说出考生本人姓名和毕业学校。
     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录用。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和清城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4、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名单: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网和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清城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763—3333000
              邓老师  0763—3322095
附件:
   1. 2013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考岗位及录取人数表.doc
   2. 2013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