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大余县2013年教师招聘信息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

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教师招聘的学科岗位总计141个。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大余县2013年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3年8月20日前取得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或通过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与所申报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相一致。

④户籍条件:大余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3年8月20日前取得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或通过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

④户籍条件:不限。

(3)高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高中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3年8月20日前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或通过高中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本科以上(含本科)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

④户籍条件:不限。

(4)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幼儿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3年8月20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通过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与所申报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相一致。

④户籍条件:大余户籍。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分管人事的领导为成员的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发布招聘通告。通告包含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招聘办法等。

(三)直接签约招聘。对高中教师岗位,成立招聘小组,赴省内外高校招聘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的应届师范毕业生。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后,由招聘小组直接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此项工作于2013年3月20日前完成。

(四)招考。对初中及以下教师岗位和直接签约未满剩余的高中教师岗位,采取招考的形式招聘。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日-3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报名,学历证明必须包含系别、专业、是否为师范类和能否如期毕业等信息);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3年8月20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通过资格考试的相关证明);

③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表(大余县教育网下载);

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②有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行为的;

③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报考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

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笔试时间:4月6日。

②面试时间:4月20日。

③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

①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内容为: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准;中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为准。

②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内容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相应学科的《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学科专业知识>》(2012年版)中专业知识部分。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五)公示。在大余教育网和大余县教育局公告栏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7天。

1. 公示直接签约人员名单。

2.公示招考入闱人员名单。笔试后,公示笔试合格线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面试后,公示总成绩合格线和总成绩入闱人员名单。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和标准》对总成绩入闱人员和直接签约人员进行体检。

(七)政审。对总成绩入闱且体检合格人员和直接签约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政治表现进行审查。

(八)录用。

1. 录用直接签约且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包含大余县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已与我县签订了协议的应届师范定向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和赴高校直接签约的毕业生)。

2.根据各学科剩余岗位计划,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各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录用。

五、优惠政策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经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用。

2.新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六、有关说明

(一)大余县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已与我县签订了协议的应届师范定向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必须3月20日前持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前来办理拟录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具有大余户籍:

1.2012年7月1日以前本人或配偶的户口关系在大余且现仍在大余;

2.本人参加高考或中考时户口关系在大余;

3.本人或配偶父(母)户口关系现在大余且达二年以上;

4.配偶为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或职工。

(三)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通过了教师资格考试是指报考者通过了“双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了岗位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和通过了教育教学 能力测试。

(四)若同一学科岗位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是否为本科学历、是否为见习生和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五)若某个学科出现空额,则将该学科空额指标调剂到其它学科。

(六)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规定予以辞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2.在试用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3.违反本方案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违约责任。录用人员必须在我县所属公办学校服务5周年以上,如服务未满5周年,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大余县2013年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