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及《河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冀教资认〔2021〕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承德市户籍。

    2、持有承德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驻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承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三)承德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具体院校如下:承德幼儿师范学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承德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考试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五)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安排

    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第一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6月11日8:00至6月30日17:00;

    (2)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网报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2、第二步:网上预约

    (1)预约时间:6月18日至7月1日

    (2)预约网址: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登录后,选择确认点和拟定预约时间,每人只可预约一个确认点的一个时间段,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选择确认点,如计划有变请点击“取消预约”。)

    (3)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体检时间及安排

    6月11日至7月1日。具体时间与安排请申请人咨询各县(市、区)确认点指定体检医院(见附件2)。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且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应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或登陆http://jszg.hee.gov.cn/在“资料下载”栏下载),在规定时间到各确认点指定医院(见附件2)进行体检。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体检当日需空腹,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各确认点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需提交的材料

    6月21日至7月2日(营子区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8:30—12:00、14:30—17:30,申请人需本人到所属确认点(附件4)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承部队。

    3、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见附件5)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认定系统验证的,无需现场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可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在“个人办事”按主题选择“证件办理”子项中查询。

    6、《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联系出具。

    8、照片。个人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9、其他材料: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截止前已经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网报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选择: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现场确认点选择:a.已毕业人员,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县(市、区)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b.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承德医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选择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须选择承德市行政审批局进行现场确认;c.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选择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须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d.我市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须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3、《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实行错时、错峰预约确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查找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5、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证书发放

    证书由各确认点从市行政审批局统一领取后,进行发放。申请人可于8月初登陆http://www.cdsxzspj.gov.cn/,或添加微信公众号“承德政务服务”(见附件6),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者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我局及各确认点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附件1

承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河北承德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附件2

承德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

确认点

体检医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6月11日至7月1日

(具体时间和安排请详询各体检医院)

 

 

市审批局

承德市中医院
(承德市双桥区车站路18号)
0314-2083506

1、体检当日空腹,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表双面打印,并粘贴网报同版照片;
3、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指定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4、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
5、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双桥区

高新区

双滦区

双滦区人民医院(双滦区双塔山白庙子)
0314-5916376

隆化县

隆化县医院(隆化县第二医院三楼县医院健康管理科)
0314-7086058 7086516

丰宁县

丰宁满族自治县医院(丰宁县医院门诊三楼体检中心)
0314-8030540

兴隆县

兴隆县中医医院(兴隆县兴隆镇东大街路北140号)
0314-5051756 5052284

围场县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医院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中路208号)
0314-75190117518442

承德县

承德县中医院
0314-3266855

承德县医院
0314-3129812

滦平县

滦平县中医院(滦平县新建路保健道57号)
0314-8582525

滦平县医院(滦平县滦平镇华兴路149号)
0314-8589700

平泉市

平泉市医院(平泉市平泉镇兴平中路)
0314-6022468

营子区

承德市第六医院(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营子镇南街2号)
0314-7022702

宽城县

宽城县医院(宽城满族自治县黄土梁子)
0314-6632526

 

附件3
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于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附件4

承德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安排

确认时间

确认点

地      点

办公电话

6月21日至7月2日(营子区为6月28日至7月2日)

8:30—12:00

14:30—17:30

 

滦平县行政审批局

滦平县滦平镇瓜园村行政审批局二楼南侧21-22号窗口

0314-8582829

双滦区行政审批局

双滦区三岔口君泰酒店西侧

0314-8215033 8215038

双桥区行政审批局

双桥区西大街双柳小区9号楼

0314-2565061

围场县行政审批局

围场镇迎宾街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大厅社会事务审批股

0314-7528578

丰宁县行政审批局

大阁镇撒袋沟门村影视城斜对面行政审批局三楼32号窗口

0314-8086716 8086717

宽城县行政审批局

宽城镇滨河街天宝中心B座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审批专区1、2号窗口

0314-6988120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平泉镇府佑路行政审批局三楼10号窗口

0314-6065242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高新区滦阳路滦阳御园1号楼底商(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0314-2526397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兴隆镇安定西街27号 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0314-7592791 5055625

隆化县行政审批局

隆化县下甸子迎宾大道龙骧东苑S7座三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

0314-7082318

承德县行政审批局

承德县万荣家居建材广场三楼

0314-3116031

营子区教体局

营子区教体局研训中心(1)室(教体局2楼)

0314-7596108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0314-2097038

2097098

附件5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

 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承德幼儿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张北县职教中心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

 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固安县职业中学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

青县幼儿师范学校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邯郸学院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邯郸市职教中心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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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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