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2021春季普通话测试准考证打印公告

  请考生进入“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hubeibm.cltt.org/pscweb/print.html)“打印准考证”栏自行打印,网站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测试日期为5月18日—28日(请5月18日前打印准考证),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视为弃考,测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须知

  1.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备好口罩、一次性手套及消毒纸巾等个人防护用品,并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2.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并出示《湖北健康绿码》,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提前填写好的《健康情况声明书》进入测试区域。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声明书》、防疫健康码红色的考生均不予参加测试;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均不能参加测试;超过30分钟作为弃考处理,测试费不予退还。

  3.考生须按以下流程完成测试:测试现场验证、采集头像和指纹→候测→备测→测试→离开考区。

  考生将右手拇指中心放在指纹采集器相应位置上进行指纹采集,考务人员对考生现场采集照片。系统将随机为考生抽取测试机位编号,每位考生的编号既是备测室的座位号又是测试室的机位号。测试时将右手拇指中心放在指纹验证器相应位置上进行指纹登陆。

  请考生爱惜测试设备,轻拿轻放,同时避免话筒与面部接触。整个测试过程中,请注意不要用脚触碰电脑桌下方的网线和电源线,否则您的测试数据将无法正常上传。

  4.考生进入考区(包括候测室、备测室、测试室)必须上缴(或关闭)通讯工具。不要携带任何资料、录音(录像)器材等进入考区。如果在考区发现考生携带任何资料、录音(录像)器材或没有关闭通讯工具,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生本场考试资格。考试严禁作弊及代考,一经发现,该考生成绩以零分计,除按有关条例进行处分外,取消考生一年内的应试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置。

  咸宁市普通话测试站电话:0715—8252249

附件:健康情况声明书.docx(点击可打印) 

附件:

健康情况声明书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考生个人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声明:

  (一)本人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声明人(签字):                   准考证号后四位:

  日 期:                           联系电话:

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序号

日期

体温

考前14天

   

考前13天

   

考前12天

   

考前11天

   

考前10天

   

考前9天

   

考前8天

   

考前7天

   

考前6天

   

考前5天

   

考前4天

   

考前3天

   

考前2天

   

考前1天

   

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需上交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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