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202年招聘校长5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组通〔2017〕65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92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试点)>的通知》(景办发〔2020〕3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公开选拔聘用5名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五)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公开选拔聘用职位
  太忠镇中学、曼等乡中学、锦屏镇中心小学、文龙镇中心小学、花山镇中心小学法人校长共5个职位。
  三、参与校长公开选拔聘用人选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教师。
  四、公开选拔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教。
  (二)必备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两年以上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三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通过审计发现有影响任用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条件选拔的其他情形。
  (三)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县级及以上通报表扬的教师参加公开选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五、公开选拔方式和程序
  (一)宣传动员。发布校长公开选拔聘用公告,广泛宣传。
  (二)组织报名。符合条件者于2021年1月25日前填写报名表,交竞聘学校统一上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资格审核。县管校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选拔聘用方式。采取竞聘上岗和组织考察上岗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且报名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选拔,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且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采用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选拔。
  竞聘上岗采用竞职演讲方式进行,演讲内容主要为办学思想、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任职资历、办学成效、发展规划等,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各试点学校成立学校管理委员会,由书记任主任,书记兼任校长的学校由副书记任主任,副书记、副校长任副主任,教职工代表(3-6人)、乡(镇)党委政府代表1人、村委会代表1人、家长代表(3-6人)等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试点学校的校长公开选聘工作。竞聘人员不参与投票且不兼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书记、副书记参与竞聘的学校,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县教体局县管校聘改革领导小组另行确定。竞职演讲在竞聘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结束后由全体参会人员投票推荐,按票数从高到低取前两名确定为考察对象报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组织考察。由县教育体育局党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工作能力和征求意见等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严禁简单以票或者以分取人等偏向。
  (六)结果公示。根据选拔结果,拟定聘用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景东县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县教育体育局发文聘用,颁发聘书。校长聘用采用任期制,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聘任,不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约。
  六、任期主要目标
  (一)负责组织实施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
  (二)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学校班子建设,职责明确,提高管理效率。
  (三)完善评价机制,强化团队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制定和完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体现优劳优酬,奖惩分明。搭建平台,树立团队合作意识,打造优秀团队,逐步形成特色教育品牌。
  (四)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学管理,重视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加强与各学校联系,取长补短,形成办学特色。
  (五)制定办学章程。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章程。章程应包含总则、行政管理、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考核评价、绩效奖励、附则等方面。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激励保障机制
  (一)加强校长培训,重点加强政治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管理理论和实践、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培训,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着力提高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完善校长交流制度,鼓励引导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校长到薄弱学校任职。
  (三)落实校长负责制,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校长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倡导教育家办学,鼓励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
  (四)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领导人员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正确对待犯错误的领导人员,不得混淆错误性质或者夸大错误程度作出不适当的处理,不得利用其所犯错误泄私愤、打击报复。
  本公告由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公告内容如与上级文件相冲突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校长公开选拔报名联系电话:
  锦屏镇中心小学:黄钟林  13887980026
  文龙镇中心小学:吴  颖  13987912726
  太忠镇中学:黄  俊  13577953282
  花山镇中心小学:张  浩  13987979533 
  曼等乡中学:谢大伟  18387883564
  附件:景东彝族自治县校长公开选拔聘用报名表。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19日

  附件:景东县校长公开选拔报名表
  http://www.pejdw.com/uploadfile/2021/0119/202101190506531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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