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0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资阳市雁江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资阳市雁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居住所在地为资阳市雁江区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四)在资阳市雁江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需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需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具体要求见下表:

申请种类

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合格证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与申请学段学科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出具与申请学段学科相对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通过自考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证成绩证明)。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认定,其在雁江区的现场确认点设在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9月11日9:00至9月30日17: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报名。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温馨提示:体检需空腹。)

  1.体检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10月13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0:00;

  2.体检地点:沱东新区资阳市中医院参加体检(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希望大道3号;咨询电话:028-26246551);

  3.体检需带上如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2寸免冠近照(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同底版,照片需贴在体检表上并注明申报的专业)。

  (注:体检表电子版已传给医院,考生无需打印。)

  4.体检报告领取:申请人自行到医院领取,务必妥善保存,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不合格,不能参加下一步认定。

  (三)现场确认

  1.地点: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07室)

  2.时间: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020年10月16日(8:30—12:00;14:30—18:00);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8:30—12:00;14:30—18:00)。

  3.现场确认需带以下材料:

  (请自行准备一个“牛皮纸”档案袋,用于装申请者本人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提供申请人何时毕业、何时取得毕业证的证明)。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复印件。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收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收打印件1份。

  (注: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学籍档案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及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提供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管理人员的签字。)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请先修剪好,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种类)。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收复印件1份。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港澳台居民提交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资阳市雁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对认定不合格的,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证书发放日期和方式将根据全市认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及时在工作QQ群(群号:935550805)进行公告,请及时关注。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因疫情原因,申请人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现场确认、领取证书时,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体检咨询电话:028-26246551

  认定咨询电话:028-26217020

  工作QQ群(群号:935550805;群名称: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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