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高坪区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实际,现将今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高坪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高坪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要求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9月11日至9月30日

  2.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体格检查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即日起到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八角街21号)体检,并领回《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即日起可到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体检,并领回《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请于2020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到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415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及1份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历信息打印件。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7.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及1份复印件。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及1份复印件。

  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和提交材料等事项与就读学校教务处联系。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现场审核工作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对认定为不合格的申请人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申请人。证书领取时间,12月10日至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务必认真研读本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现场确认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申请人到现场确认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申请人身体异常且体温超过37.3℃不能参加现场确认,待情况核实后另行通知安排确认;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签署个人健康状况诚信承诺书,若隐瞒事实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五)未尽事宜,请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联系电话:08173344669。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9月1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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