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屏山县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和体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今年我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程序”,现将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屏山县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其中,仅居住地在屏山县行政辖区内的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应届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学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权限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9月11日- 9月30日)

  申请人在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和上传照片等程序。网报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且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近期免冠1寸白底标准照)必须一致。   

  2.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

  (二)身体检查(9月11日—9月30日)

  请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在确认本人符合有关类型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粘贴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相片同底版,体检结束后请自行到医院领取体检表。

  (三)申请条件确认(10月12日-13日)

  申请认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类型的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12 日-13日(9:00-12:00,14:30-17:30)到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609室进行申请条件确认。申请人在确认点核对网报信息无误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未按时到现场提交全部必须材料的,不予审核,责任自负。

  1.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7种基本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学历要求: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一式一份,贴上照片,要有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结论,并加盖印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二级乙等及以上;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二级甲等及以上。

  (5)国考合格证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均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四)领证(11月24日后)

  各申办人员于 11月24日后到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609室领取。

  三、咨询电话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0831—5722272。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申报高中教师资格证人员,请阅读附件1,并随时留意“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jyj.yibin.gov.cn。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信息将在“屏山教育”官方微信或屏山县门户网上公布,请随时留意。

  所有申请人自备档案袋,并将附2规范填写好后粘贴在档案袋上。

  附件:
  1.档案袋封面(档案袋自备,此封面张贴于正面)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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