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2020年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笔试公告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考生不需要到现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9:00至14日16:00;

  2.网上审核时间:9月11日至14日17:00;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6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4日至31日

  5.笔试考试时间:10月31日(周六)

  二、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点

  笔试报名设立网上审核点两个,具体情况如下:

  1.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仅审核汉江师范学院在校大三大四报考学生。

  联系电话:0719-8846020

  2.十堰市招生考试院:审核其他类型考生。

  联系电话:0719-8666511。

  三、笔试报名流程

  登录报名网站(ntce.neea.edu.cn)→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报名成功。

  注:2020年上半年已报名缴费转至下半年的考生除外。

  四、笔试审核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1.应为十堰市户籍或在十堰市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三及以上在校生或持有十堰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人员;神农架林区的考生可选择十堰考区报考;港澳台居民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条件: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④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笔试缴费标准

  笔试报考费缴费标准参照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

  提醒考生注意: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六、特别提醒

  1.此次报名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考生不需要到现场。

  2.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上传黑白照片;(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3)照片不得过度美颜失真,必须以白色为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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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时,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如姓名加标点符号,名字中间有空格,名字错输入为同音字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责任自负。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可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5.由于办理居住证时间较长(6-8个月),提醒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提前到十堰市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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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2020年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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