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市南溪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宜宾市南溪区的中国公民。其中,仅居住地在宜宾市南溪区的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认定权限

  1.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仅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2.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由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代审资料)。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5月12日—6月22日,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人员网报时间请关注市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通告)。申请人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点击确认点: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并提交资料。

  (二)体检(6月22日前)。自行对照申请条件,在确认本人符合有关类型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即南溪区人民医院)、南溪区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最终结论须出具明确意见(请注明:是否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

  (三)现场确认(6月22日—6月26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申请人到南溪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教体局21号窗口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申请条件确认。确认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1.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7种基本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2)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或学校在籍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持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持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学校提供的学生能按时毕业的材料。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需双面打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6)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国考合格证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3.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复印部门印章)。

  三、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相关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jyj.yibin.gov.cn。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体检表所贴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且为本人近期照。

  (五)所有资料下载均需双面打印。

  (六)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0831)3329941

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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