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流程

  一、到达考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点临街马路,请注意人身安全,不得乱丢果皮纸屑、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等不 文明行为。

       二、进入考点。考生入场时必须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排队进入。

       三、存放物品。除《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用笔外,其它小件物品、手机(关机)提前放入随身包裹内。考生按工作人员发放的两个同号的“号码牌”,带铁夹的一个夹在包裹上,带手环的一个自行保管好,作为取包凭证,严禁损坏和不正当使用“号码牌”。包裹等物品按照工作人员指令放置在指定位置。

       四、接受安检。物品存放后,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及考试用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安检。通过安检的考生直接进入五楼(六楼)指定的科目候考室内候考。

       五、抽题。考生在候考室内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按工作人员点名的顺序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行现场随机抽题,拿到试题纸后要认真核对试题纸上方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是否与自己相符。无误后交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并确认签名,核对无误后,迅速前往备课室(五楼会议室)进行备课(20分钟)。

        六、备课。进入备课室后,有专人在备课纸上标注时间,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就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置桌面上接受检查。如有考生对所抽的题不会而放弃本次面试者,必须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可视为“弃考”,如果“弃考”不报告擅自离开考点者,按“违纪”处理。

       七、面试。备课时间到点后,应立即前往试题纸上方指定面试考场的楼层,在“待考区”等候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考场面试。

       八、结束。面试结束后,考生必须将试题清单、备课纸交给面试考官(一经带出将按违纪处理),并向考官领取“出门证”。到一楼凭号码牌领取物品,凭“出门证”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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