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2019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十堰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05]137号)和《关于对公务员及公共服务行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十语字[2005]2号)的精神,现将2019年下半年我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参与测试人员为十堰市户籍或持有十堰市居住证(有效期内)、1959年10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的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等社会人员。
  根据相关预算要求,下半年计划测试为787人。
  二.时间安排、确认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
  10月29日上午9时开始,报完即止。(注:由于考试机位有限,报名名额一旦满员,报名系统会自动关闭)
  (二)社会考生现场确认时间:
  10月30日-10月31日(确认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逾期视为放弃。
  (三)社会考生现场确认地点:
  十堰市教育局附一楼大厅
  (四)考试时间:1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
  十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十堰高级职业学校考点(十堰市北京中路56号)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
  ⑴考生进入“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hubeibm.cltt.org/pscweb/index.html (注:此网站是国家语委唯一指定授权报名、打印准考证网站),报名系统的电脑请使用win7或者win10操作系统,浏览器用ie、搜狗、360、谷歌最新版本即可;
  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选择考点】页面选择考生所在城市(十堰市),点“下一步”进入【选择测试站】和【选择时间】页面;选择成功后,单击“下一步”按钮,进入【阅读报名须知】页面;仔细阅读和确认报名须知后单击“已阅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报名信息】页面,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带*号的必须填写(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以方便联系);注:考生职业请按现在所从事职业填报,非考生将要从事职业。例如待业人员请填报‘其他’,教师选填“非语文老师”或“语文老师”,社会考生请勿选择“师范生”和“非师范生”。
  ⑶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根据网页流程进行确认,进入【报名信息确认】页面。
  ⑷网上报名信息一旦报名成功,不能修改。
  (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线报名成功之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点缴费。
  现场审核确认时,根据户籍和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情况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需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非十堰籍考生需提供十堰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未带身份信息者、网上信息填报有问题的均不予确认,以上信息均需提供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地点:十堰市教育局附一楼大厅。
  准考证打印:11月11日-15日,考生进入“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hubeibm.cltt.org/pscweb/print.html)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报到参加测试。
  测试日期有可能因为现场确认情况而更改,具体测试日期以规定时间内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采相:
  正式考试前工作人员会安排为考生采集指纹与照相。指纹用来上机考试时登录,而照片则作为考生普通话证书上的照片,所以考生当天参加考试时请注意衣着穿戴,不要穿蓝色衣物。
  (二)培训及教材:
  十堰普通话测试为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按省语委办要求 “先培训、后测试”的原则,所有参测对象均应参加测前培训。各县市、郧阳区及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工作由当地语委办或学校组织,考虑到十堰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我市的测前培训工作采用“自愿报名,自愿参加”的方式进行。按省测试中心要求,培训指定教材为《普通话培训测试指要》(华中师大出版社出版,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编,定价28元),考生可自愿购买。
  (三)收费:
  测试费用严格按照鄂价费字[2004]132号文件执行,根据十堰市财政局下发的《十堰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清单》文件精神,教师及社会人员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学生每人每次测试费25元(测试费用在现场确认环节时收取,学生由学校统一收取)。
  (四)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可自行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及等级,官方唯一指定查询网址:(www.isay365.com  畅言网)。
  (五)证书领取时间:
  本批证书集中领取时间为2020年3月第三周的工作日;逾期未领者于下一批次证书发放时间领取(2020年10月第三周的工作日)。
  (六)证书领取方式:
  1.邮寄送证上门(本着考生自愿原则,现场确认时由中国邮政公司集中办理,费用由邮政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现场收取);
  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17771931152
  2.本人领取: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亦可);
  3.他人代领:提供代领人、持证人两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亦可);
  4.单位统一领取:提供单位领证公函/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七)城区报名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719—8473566。
  电子邮箱:syjjzx@qq.com
  (八)测试工作由市语委办统一安排。

十堰市教育局
十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十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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