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宛城区2019年招聘小学教师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为解决偏远乡镇学校“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局面,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为我区偏远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招聘小学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宛城区高庙镇、金华镇、瓦店镇所属偏远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均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三、招聘范围

  考生本人具有宛城区户籍。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小学教师20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2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2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宛城区偏远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毕业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五)年龄要求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六)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附件2《2019年宛城区偏远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现场采集影像信息,并交纳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学科,多报者无效。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被递减或取消的岗位指标可调整到其他岗位,招聘学科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学科。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加分条件为: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已享受优惠政策安置就业的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相应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 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7日-10月9日 (8:3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宛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长江中路699号)

  报名初审合格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0月 12日(9:00—12:00,15:00–17: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评委。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2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试讲教材为宛城区小学五年级下册现行教材,具体为:语文,北师大版;数学,人教版;英语,北师大版;体育,人教版(教师用书);音乐,简谱人音版;美术,人教版;信息技术,河南科技版。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进行审查,同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考察表、人事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影像信息,若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取消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

  八、编制情况和有关手续办理

  本次招聘的教师按照“聘用制教师”招聘,在宛城区编办、人社部门备案,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岗位聘用、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待有空编时,依次递补办理入编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信息发布: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ancheng.gov.cn)是唯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涉及相关招聘信息,不再单独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7-63222908 63231917

  举报电话:0377-63219901

  注:本次考试与四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笔试时间为同一天,请各位考生慎重选择岗位。

南阳市宛城区招教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19年9月25日

  附件【2019年宛城区偏远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019年宛城区偏远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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