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来得及看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给你们整理的重点吧:
2,开齐开足体育课,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3,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4,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5,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6,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7,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
8,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9,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
10,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整合建设国家中小学生网络学习平台。
11,县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要至少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2,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13,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强化监护主体责任。
14,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盲目攀比,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
来跟小编看看《意见》的原文是怎么说的吧:
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的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
制定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教师招聘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对不适应教育教学的应及时调整。
加大县域内城镇与乡村教师双向交流、定期轮岗力度,建立学区(乡镇)内教师走教制度。
进一步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
完善教师岗位分级认定办法,适当提高教师中、高级岗位比例。
坚持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切实落实学校分配自主权,并向教学一线和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对在乡村有教学任务的教师给予交通补助。
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2018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其中重申必须确保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水平。文件出台不到两年,教师待遇已经大有改观。
2018年7月30日,国务院于召开常务会议,总理要求地方政府限期依法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各地立马出台措施,纷纷表态在2020年前依法落实教师待遇。有些地区甚至真的实现了教师待遇高于公务员。
2019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连发2份重要文件《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再次明确,必须大力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教师工资必须向公务员看齐。
党中央国务院不仅仅发文件,还直接督办!
2019年6月6日,国务院教育主导委员会办公室针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专门给福建省政府发了《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的函》(国教督办函〔2019〕13号),明确指出,福建个别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公务员平均水平,要求福建整改落实。
国务院的督办函一出,福建立马行动,快速落实整改政策,依法保障教师待遇。
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