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办学,依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实训建设,快速提升办学质量。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岗位中的专业分类参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编印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4)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计算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30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市教育体育局网、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2019年7月19日中午12:00。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请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凡报名材料为纸质原件的,均提供扫描件),并以“应聘XX(岗位编号)+XX(岗位名称)+XX(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jazyjsxyrsc@163.com。网上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并提交《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需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电子免冠彩照;

  (2)提交本人身份证;

  (3)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海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有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

  (5)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者,由本人携带网上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07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将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并携相关原件材料及3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为网上报名的同底照片)。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1.考试组织:招聘考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

  2.考试时间:2019年7月22日(周一)

  3.考试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号教学楼

  4.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说课相结合的形式(附件3)。

  5.成绩计算:

  (1)教师岗

  教师岗的考试由面试、说课组成,面试、说课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最终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计算说课成绩,说课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

  (2)非教师岗

  非教师岗的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第一环节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进入第二环节的考试(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纳入下一环节)。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6.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最终成绩必须为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教师岗: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说课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非教师岗:按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成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2019年7月23日,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对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后进行拟录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请及时关注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和录用。

  五、聘用

  招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签订服务期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书,并办理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录用上编手续,录用期从试用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

  (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0796-8263542;

  (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或纪检监察组):0796-8286112或8225216。

  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3号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343000)。

  咨询电话:0796-8263093胡老师

 

  附件:1.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3.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安排表.xls

    4.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专业目录.pdf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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