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费三年三连涨 陕西省卫健委回应

  6月3日,华商报报道了西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费三年三连涨一事,2017年130元,2018年180元,2019年320元(380元)。目前陕西省卫健委、西安市卫健委对教师资格提价相关情况再次回应。

  据了解,西安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是省教育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会同省卫健委分别于2016、2019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陕教〔2019〕61号),对教师资格体检对象、体检医院、体检用表及参考标准等内容进行了相应规定,并对各市教育、卫健部门及高校的教育资格体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对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所涉及的体检项目等工作内容由各市教育部门协商同级卫健部门确定。2017、2018、2019年的费用分别为180.5元、180.5元、441.5元(497.5元),经市教育局与市卫健委核定,各定点医院的体检价格分别为130元、180元、320元(380元),符合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要求。

  对于2019年体检费涨幅过高的情况,西安市卫健委回复,针对梅毒、艾滋病年轻群体发病率增高,增加梅毒和艾滋的检测,费用为140元;为了排查心肺、结核等疾病,为减少放射危害,胸透检查调整为胸片检查,费用增加45元。增加腹部B超检查,排除肝、脾肿大及其他重大疾病,以前此项检查仅靠医生触诊(手摸),漏诊、误诊率高,且主观性强,费用为90元;2019年标准增加列出“慢性肾炎”,增加肾功检验,费用为21元。以上项目合计296元。

  目前,根据华商报的建议,为了保证教师资格体检的规范执行,省卫健委商省教育厅后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在开展教师资格体检时,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体检的医疗机构、体检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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