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认真做好我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保康县辖区内的申请人。

  特别提示:不受理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和保康县认定范围以外人员的认定申请。请在选择认定机构时务必注意。

  二、认定对象

  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人员和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

  三、认定种类: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认定条件

  1、政治表现合格。爱党爱国,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学历标准合格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特别提示:2013年及以后考入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湖北省49所中等职业学校”取得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的视为合格学历,但必须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学历不作提升,可以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3、普通话水平合格

  (1)申请认定语文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2)申请认定其它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4、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五、认定程序

  (一)网报时间

  1.春季网报时间:3月25日至4月4日期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2.秋季网报时间:9月23日-10月10日期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二)现场确认时间

  1. 春季现场确认时间:3月25日至4月8日期间的系统开放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秋季现场确认时间:9月23日-10月14日期间的系统开放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网上注册方法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选择“确认点保康县行政审批局”,完整阅读申报系统中的“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申请信息。

  特别提示:

  1. 照片:必须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

  2.专业技术职务:据实选填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填“无”。

  3.申请地类型:据实选填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4.申请地地址:据实填写以上选定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详细地址。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持以下证件或材料,到保康县行政审批局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的,网报信息无效。在外地工作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1、现场确认地点:保康县行政审批局四楼大厅社会事务窗口,联系电话:0710-5990967。

  2、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整理,不装订,交由现场确认人员分类编号):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网报成功后直接从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特别提示:“户籍”在保康县辖区内的申请人同时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在保康县辖区内的申请人同时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附在《身份证》复印件后面。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特别提示:为节省现场确认时间,请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附在《毕业证书》复印件后面。对于“学信网”中无法查到的学历(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4)《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1份)。直接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下载打印)。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6)《体检表》原件(1份)。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特别提示:保康县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约定医院为“保康县人民医院,体检联系电话:0710-5815502。近一个月内体检合格的体检报告有效。请在“保康县政府”网——“公告公示栏”下载《体检表》,插入电子照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出来带到县人民医院体检用。

  (7)申请人《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在网上报名界面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系统要求上传。

  (8)1张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网上注册时上传的登记照片为同一底版。

  (五)教师资格证领取

  请随时关注“保康县政府”网——“公告公示栏”上的领证通知。申请人(或委托人)可凭《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点(保康县行政审批局四楼大厅社会事务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很重要,请务必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湖北保康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1: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湖北保康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3月19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