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通知

  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3月9日。笔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15日9时至18日12时,期间请登陆ntce.neea.edu.cn 仔细阅读报名条件等信息并进行网上信息输入,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标准的正面证件照。网报成功后,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本人务必按时到现场确认,不允许代确认。本市笔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1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其中1月20日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6时)。
  请考生认真阅读下面公告,合理安排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浙江省内人员(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的社会人员和浙江省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如下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以及非浙江户籍但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浙江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议其他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二、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确认,不允许代确认:
  1、丽水学院在校师范生网报成功后到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现场确认并缴费。
  2、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学生网报成功后,在本校现场确认并缴费。
  3、户籍在浙江省内社会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持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省户籍的社会考生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的持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持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浙江省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包括全日制研究生)凭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持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学校学籍管理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样式统一,报名网站上可下载打印);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
  6、居住地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其复印件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持境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7、报考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在满足上述3-6点任一的前提下还需提交技术资格证书(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原件、复印件。
 
  各位考生:以上3、4、5、6、7类考生到丽水学院东校区9号楼学生事务中心二楼现场确认并缴费。(温馨提示:每门70元,只收现金;)。到现场缴费确认后,回去登陆网站查看本人报名状态是否审核通过,显示审核已通过才是报名成功。还在待审核状态,说明现场确认未完成,请速返回再次完成确认工作。
联系电话:2113661 
 

附件:š普通高校在校生学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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