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9年1月5日至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一)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州市南沙区的社会人员(需出具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需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州市南沙区户籍,或在广州南沙区工作(需出具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及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需学校出具在籍学习证明)。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3.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4.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广州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的考生备课用书由考点提供,考生不需自备教材)。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4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报考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中职文化课及日语考生除外)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时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报考日语、俄语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区(户籍不在广州的,选择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在读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考区选择错误将无法参加考试,请考生慎重填报。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
  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0日
  上午09:00-11:50;下午14:30-17:00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金隆路广州市南沙区金隆小学(届时学校门口有具体课室指引)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于12月18日前在南沙金隆小学完成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在广州市南沙区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户口卡原件、复印件及户主页复印件)。
  2.人事(劳动)关系在广州市南沙区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广州市南沙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本项至少需提供1种)。
  3.在就读学校所在区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2月21日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2018年12月21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考试面试费为280元/人·次。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月6日。
  考生报名完成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月5日至6日。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并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3月5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陆 “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作为必备材料之一,提供给认定机构。
  面试报名流程图见附件3。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区将继续运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审核,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人替代考生报名、考试,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参加2018年上半年及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8年下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七)更多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gzedu.gov.cn/gzsjyj/zgrz/list.shtml)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官网(http://www.gzns.gov.cn/xxgk/ns04/)或者微信公众号“南沙教育”(微信号:GZNSJY)发布的信息。
  (八)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问题解答详见:http://www.gzedu.gov.cn/gzsjyj/zgrz/201812/e89bc36c5ca74532be294111817712ba.s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附件:
  1.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广州市南沙区现场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2.学籍证明(样例)
  3.面试报名流程图
  
  
  
  广州市南沙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0-3468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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