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的通知

丽水市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的通知

  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初定于12月11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面试。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和高中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的,网报时选择“浙江工业大学”考区。其他考生面试考点在丽水市区,网报时选择“丽水市”考区。
  公告如下:
  1、   该次面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 12月11日9时至14日15时。
  2、     现场确认时间:
  12月14日上午8:30-11:30 , 下午14:00-16:30
  12月15日上午8:30-11:30 , 下午14:00-16:30
  12月16日上午8:30-11:30 , 下午14:00-15:00
  本次面试时间为2019年1月5日-6日,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6日。
  3、现场携带材料:
  (一)在浙江省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笔试成绩合格单;(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二)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且从未在我省参加过笔试的考生
  已经在外省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满足浙江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可以在我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参加了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学历条件也符合浙江省的报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凡未达到浙江省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以及学历基本要求的考生,均不接受报名。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的材料除笔试成绩打印件还须有: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已经参加工作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2)户籍不在浙江省、但人事关系在丽水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工作单位出具无效;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3)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专科、本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格式请在附件中下载)。
  4、现场确认地点:符合报考条件的丽水学院和丽水中专学校的师范生请到本校教务处报名。其他的报名地点在丽水学院(文进路1号)东校区9号楼学生事务中心二楼。
  5、现场确认环节:
  (1)材料审核
  (2)信息确认
  (3)缴面试费(280元/人次,现场确认需现金支付)
  (4)回收确认表。
  6、详细请查阅: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或浙江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moban/index/2c9081f061d15b160161d16daab9002d_tree.html   咨询电话:2113661 
     

  附件:š普通高校在校生学籍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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