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报名通知

各考生: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9年1月5日至6日进行。现将面试考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8年12月11日至14日,考生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汕尾(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全省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二、现场审核
    2018年12月17日8:30至20日17:00(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为现场审核时间,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汕尾报考的考生审核地点:汕尾市教育局4楼人事科(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中段)。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审核地点:汕尾职院教务处。现场需审核如下材料:
    1.户籍在汕尾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人事(劳动)关系在汕尾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考生工作单位出具的人事(劳动合同,干部介绍信等)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汕尾籍考生报考日语、俄语的在12月14日前到汕尾市教育局4楼人事科进行现场审核。
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到现场确认签名,现场审核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须在2018年12月21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面试费用,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月6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里对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都有要求)。
 
    汕尾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660-3390616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660-338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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