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启动

  作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试点市,我市今年继续实施教师资格证注册,该项工作日前全面启动。即日起至26日,全市中小学教师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随后,县、市教育部门将进行初审和复审。12月初,省教育厅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相关信息。
  此次教师资格注册人员包括以下四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统称为中小学)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在各级教育科研部门、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已评聘或待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人员;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教师;以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湘教发[2015]39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可再次申请注册。
  据悉,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申请首次注册者,前5年内教师培训学分不低于240分;入职时间不足5年的教师按每年不低于48学分累计;首次注册因学分不足而暂缓注册的教师,修满首次注册所要求的学分(240分)加上暂缓期内应修学分(每年72分),方可完成首次注册。申请首次注册者,须前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首次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暂缓注册。
  根据规定,定期注册合格人员,方可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是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暂缓注册者,暂可在原学校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限期消除暂缓情形。暂缓期内不得晋级及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者,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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