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8〕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市、县(市、区)认定机构在9月11日至12月10日时间段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以当地认定机构公布为准)。申请人应在各市、县(市、区)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等工作。

 二、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网站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过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中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申请人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国考”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专业相一致。

  申请人可关注户籍、学校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

  申请人可通过浙江政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申请所在地区、个人办事、教育局栏目查询当地联系电话。

 

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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