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因工作实际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丽水中学等4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共4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211工程大学毕业或浙江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二)招聘条件
  参加招聘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3.非丽水市在编在岗教师;
  4.本科学历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在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研究生学历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 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6. 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丽水市教育局411室(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2号)。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2018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请到相关网站下载)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
  (三)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择期通知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招聘人数3倍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初中音乐教师加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官由市人力社保局抽签产生。
  考试时间、地点另定,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
  举报投诉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附件:1.2018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2018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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