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2018年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32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8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2018〕6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高中学科岗位要求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18年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小学学科岗位要求

  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的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18年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考高中学科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7月11日至7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到霞浦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霞浦县教育局专人负责报考者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93-8635265,联系人:解老师)。

  2.资格审查:报名时应对每位应聘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由霞浦县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

  (二)小学学科的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小学补充招聘统一由应聘者本人亲自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7年7月11日(系统开启)~7月17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2.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补招的学科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3.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7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到霞浦县教育局人事股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工作

  1.面试采取片断教学和回答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考题由县纪检监察人员抽取相应学科的课题(小学语文、数学、科学学科采用我县现行小学四年级教材,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采用高一年教材)。面试成绩为100分。

  2.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围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且无竞争者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及霞浦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霞浦教育)公布,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1.体检、考核:按补招的学科岗位数,以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54号)文件,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相应学科的应聘者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及霞浦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霞浦教育)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5.新聘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93-8831553,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2018年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计划表》

  霞浦县教育局

  2018年7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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