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补充通知

  根据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关于2018年全省教师资格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8﹞2号)有关规定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鞍山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增加对2018年5月19日、20日参加教师资格国考面试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批次。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19、20、21、22、25、26、27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现场确认地点:鞍山市教育局院内,科协大楼西侧一楼。
  认定范围、申请人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等请查阅《2018年鞍山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关于2018年全省教师资格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参加本次认定人员请于7月23日后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查看公告。
  附件:
1、《2018年鞍山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http://www.asedu.gov.cn/Item/28903.aspx)
2、《关于2018年全省教师资格工作安排的通知》
3、《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鞍山市教育局
二○一八年六月五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