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总体要求,现将沈阳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国考及省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
  2.持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在沈阳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时间:6月21——29日

  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7:00–24:00开放。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27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周末不休息。
  地点: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
  四、现场确认所需资料(均用A4纸打印,若多页请正反面打印)
  1.沈阳户籍的考生所需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沈阳教育网下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集体户口需持集体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7)教育教学实践评价表一份,20节讲课记录,50节的听课记录,写清题目和课时,不用写详案(沈阳教育网下载);
  (8)与网上申报同版的1寸免冠照片一张;
  (9)《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持沈阳市有效期内居住证考生所需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沈阳教育网下载); 
  (3)沈阳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7)教育教学实践评价表一份,20节讲课记录,50节的听课记录,写清题目和课时,不用写详案(沈阳教育网下载);
  (8)与网上申报同版的1寸免冠照片一张;
  (9)《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在沈阳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所需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2)就读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沈阳教育网下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就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7)教育教学实践评价表一份,20节讲课记录,50节的听课记录,写清题目和课时,不用写详案(沈阳教育网下载);
  (8)与网上申报同版的1寸免冠照片一张;
  (9)《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五、几点说明
  1.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大学、沈阳音乐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和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认定的学生,材料由学校统一收取,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 根据教育部《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文件的规定,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3. 上交的《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需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要注明体检结论。
  4.沈阳师范大学外来车辆进出需缴纳存车费,请各位考生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予以配合。
  咨询电话:024-22891680,信息查询、政策咨询、资料下载网址:http://www.syn.gov.cn/jszg/(沈阳教育网)。                   

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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