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碧江区2018年特岗教师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铜仁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铜教发〔2018〕6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碧江区招聘的初中和小学教师均为国家“特岗计划”,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

  (二)区“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生。

  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碧江区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为区“特岗计划”,具备下列户籍条件之一方可报名:①本人户籍属碧江区常住户口或本区户籍生源毕业生;②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碧江区户籍且定居本区满三年以上;③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属中央、省驻铜仁城区国家单位或铜仁市直、区直国家单位正式干部职工;④本人户口迁入或挂靠本区亲属的,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五年以上;⑤外地人与本区人结婚的,其结婚证、户籍迁移时间须在2018年5月1日前。⑥父母户口常住碧江区,本人户口迁出的(因结婚迁出的除外)。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在编教师(含2015、2016和2017年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四)加分

  1、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3分的待遇”,本次招聘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第一阶段面试和第二阶段笔试、面试总成绩中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证件(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4),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于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总成绩中加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招聘指标

  碧江区2018年“特岗计划” 招聘指标60名,其中国家级特岗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30名;区级特岗幼儿园教师12名,具体岗位招聘情况见《碧江区2018年“特岗计划”学科教师招聘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区“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区级“特岗计划”)。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区“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即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一级目录专业,具体详见《铜仁市2018年特岗计划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应参考目录》)。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再在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打印《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贵州教育网微信公众号gzsedu、“铜仁市教育局”(http://www.tredu.gov.cn/)和“碧江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bjq.gov.cn/)。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28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5月30-31日(8:30-17:30)。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第一商业大道原碧江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锦江广场旁原商校)。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区“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本区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上旬才结束,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提供毕业成绩单)、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该表所填专业必须与毕业证登记专业一致);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的《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建立报考考生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8年6月3日。

  面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形式和内容:试讲(教),按小学、初中、幼儿园三个学段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面试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制定。

  体检时间:2018年6月5-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国家、区“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在报考本区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区签订聘任合同。报考人员在2018年8月2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6月13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14日前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6月19日后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24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6月26-27日。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第一商业大道原碧江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锦江广场旁原商校)。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区“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本区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上旬才结束,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提供毕业成绩单)、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该表所填专业必须与毕业证登记专业一致);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的《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建立报考考生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7月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3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 (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面试60分为合格),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市统一设置考点(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区“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市教育局在7月13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相关网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面试人员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在我区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

  面试时间:7月17日。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按国家、区“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

  体检时间:2018年7月20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6、录取、签约

  录取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人员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区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2018年8月2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录取和签约时间:7月27日前区教育局同拟招聘的特岗教师完成签约。签约的特岗教师8月中下旬在区教育局分学段、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选校(先第一阶段签约的特岗教师选校,再第二阶段签约的特岗教师选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区教育局于7月28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于2018年8月30日前到碧江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和所选岗学校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区教育局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铜仁市教育网和碧江区政府网上,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所留手机号无法接通后果自负。

  (四)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将学生档案提交到碧江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未按时提交个人学生档案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并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五)咨询电话:0856-5420838(碧江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七、保障政策

  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由我区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区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我区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8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我区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八、教师管理

  (一)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碧江区教育局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碧江区教育局负责对三年聘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三)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特岗教师的档案须迁到碧江区教育局。

  (五)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内不得参与国家公务员或其他招聘考试和调动工作。

  九、监督投诉

  碧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856-5281231。

  本招聘实施细则由碧江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2.碧江区2018年特岗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doc

      3.铜仁市2018年特岗计划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应参考目录.xls

      4.铜仁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doc

碧江区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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