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仁怀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全市各学校,幼儿园,社会有关人士: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和《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8〕34号)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仁怀市行政辖区内的在职教师、往届大学毕业生、在我市农村中小学工作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和社会人员。

  (二)认定权限: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对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以下几项界定: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完成。

  2.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即: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不含自考学历和函授学历)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相同的,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如下:

  (1)修学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且成绩合格;

  (2)有教育实习记载且成绩合格;

  (3)修学申报学科教材教法课程且成绩合格。

  上述三项缺一不可。

  3.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往届毕业生,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须提供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8年3月21日—3月31日)

  1.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对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2.拟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准备学历(学历档案)、普通话、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合格证书等材料。

  (二)网上报名(2018年4月1日—4月30日)

  1.申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和《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8〕34号)要求按时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1)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相同的,按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

  (2)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

  (3)申报人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现场确认点选择“仁怀市教育局”,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双面打印,有照片的页面须彩色打印)。

  2.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5月1日—5月25日8:30—17:00,双休日除外)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股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与网上报名同底1寸彩色卡片照2张(22mm×33mm),背面用圆珠笔署名;

  2.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二份;

  3.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附档案)、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2014年起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

  4.《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此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好基本信息,现场确认时签章后再去体检)。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此表在附件中下载)。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有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

  (四)体检(2018年5月28日—6月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点前)

  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1.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体检

  时间:5月28日—5月29日

  2.申报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教师资格证的体检

  时间:5月30日—6月1日

  3.体检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仁怀市中医院社会服务部体检,体检必须在每个工作日早上9点半前空腹进行,迟到当天不能参加体检。

  4.体检费由仁怀市中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五)认定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22日)

  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教师条例》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申报人提供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向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请记好自己的报名号、密码、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信息。

  (二)根据《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13〕324号)精神,申请人须持近五年内(即2013年3月1日起至今)取得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申请认定。

  (三)证书发放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9日。

  (四)因该项工作涉及面广,程序繁杂,相关信息尽可能在“中国酒都(http://www.rh.gov.cn/)”网上发布,请申请人务必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1—22228744

  附件:

  1. 附件1:遵教办人[2018]34号(关于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贵州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等电子文本(压缩包).zip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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