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平房区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8年哈尔滨市平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网站:

  http://www.hrbpf.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0年1月3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笔试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1日上午8:30至2月2日下午17:00。缴费时间至2月3日下午17:00截止。

  2.报名网站:http://pf2018.ibaoming.net。

  3.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

  4.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6.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1M字节以内。

  7.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8.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9.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更新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10.政策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相应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9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等各项政策。

  11.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12.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政策咨询电话:0451-86509377;

  监督电话:0451-86501475。

  1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50元(进入面试考生缴纳)。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两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三)现场资格审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在审核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毕业证、报到证或派遣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职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审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报名网站通知。

  (四)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此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规则。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试采用说课方式;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试采用情景模拟方式;其它事业单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平房区所属事业单位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平房区监察局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进入拟聘用的人员,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2018年哈尔滨市平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哈尔滨市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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