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启动2018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官遴选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面试考官队伍,保障面试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3]1号)要求,市教育局于近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的遴选工作。
    此次遴选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市、区教研室教研员。入选考官需要满足这些条件: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考试改革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从事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中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应具有一级教师以上(含一级教师)专业教师职务(职称);年龄在52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遴选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对推荐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推荐人选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对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人选报省教育厅备案。
    今后市教育局将按“覆盖面广、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优中选优”的原则,建立莱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人选数据库。对入选考官人选,分学科、分学段、分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定期补充和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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