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2017年6月,在马鞍山市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并经认定通过的人员,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马鞍山市教育局(马鞍山市印山西路299号)三楼303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联系电话:0555-2473336。
  领取要求:
  1.申请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领取,需携带申请人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3.如申请人是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发放;
  4.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使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保管。
  附件:马鞍山市2017年上半年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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