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合格名单

  王再思等50人于2017年6月14日—22日期间向本机关提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并提交了申请材料,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10号)、《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教人【2001】46号)的规定,本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6人符合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25人符合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19人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认定王再思等50人具备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并分别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关于2017上半年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合格名单

巢湖市教体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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