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河口区2017第二批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河口区教育局2017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请本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18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三、领取地点

    河口区教育局人事股

    四、须持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代领人身份证以及印有双方指纹的委托书)。

    (2)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咨询电话:3652836

    河口区教育局

    2017年7月12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