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第一阶段)

  我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第一阶段认定工作自4月份启动以来,各项环节已基本完成,并由蚌埠市教育局下文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现已进入证书发放阶段。现就证书发放及个人申报资料的领取工作通知如下:
  1、面向社会认定具备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统一于2017年6月21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工作日),到蚌埠市教育局(东海大道3888号)人事科领取。
  2、申报人员在领取证书及申报资料时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审验。
  3、个人领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本人转交至个人所在单位,由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存入申报人员人事档案。
  联系电话:2044954。
  如有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

蚌埠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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