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告(4人)
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是广州市第二中学与广州市黄埔区合作开办的九年一贯制普通公立学校,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现由广州市第二中学代管。为确保我校新开办教育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我校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4名。其中:语文 2 名、数学 1名、信息技术1 名。面试和笔试考点预设在黄埔区水西路11号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校区。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应届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具有博士学位应聘者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以下。
2.社会在职人员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三年及以上全日制中小学专任教师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条件:
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4.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17年6月30日(例如:以年龄要求30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5.报考人员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报考人员申报职位须与其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相符,其中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以研究生专业报考;
(3)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2017应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7届毕业生须承诺在入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工作程序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5  月  17   日-  5   月  25 日。
2.报名方式:发送简历到hpqhyxx@126.com,[电子简历以附件形式上传,包括《报名表》(自行下载并在照片粘贴处附个人免冠电子近照)及电子简历,文件分别重命名为: 姓名+考生毕业院校名+学历+报考学科,如:李四华师本科英语(报名表/简历)]3.每名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作相应调整)。
(二)资格审查及初次面试
1.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7年 5 月 27 日 9:00-17:00,黄埔区水西路11号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网上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经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同时进入初次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及初次面试由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招聘小组成员及广州市第二中学专家审核。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进入笔试环节 (须提供小一寸免冠近照2张)。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17年  6  月  2  日。如有时间变动,我校将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http://www.gdgzez.com.cn/)公布为准,请考生留意网上公布。
2.笔试地点:黄埔区水西路11号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校区。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占1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设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以1:5的比例进入试讲及专家提问环节。通过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4.经过资格审查和初次面试的持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的应聘者及骨干教师可申请免笔试且不占进入试讲及专家提问环节比例。(骨干教师指曾获得地级市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及一师一优课的获奖的在职教师且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http://www.gdgzez.com.cn/)和黄埔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四)试讲及专家提问
1.时间:(暂定)2017年 6 月 14 日,具体时间以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http://www.gdgzez.com.cn/)和黄埔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为准,请考生留意网上公布。
2.形式:试讲与专家提问。试讲采取上微型课,完整授课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体育学科应聘人员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3. 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及专家提问分别占比50%),本环节综合得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上述考试环节全部结束后,按笔试、试讲及专家提问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设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及专家提问环节成绩排序确定。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http://www.gdgzez.com.cn/)和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人员录用和工资待遇
(一)录用。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三年。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黄埔区编外聘用制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人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3万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本次招聘,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均只提供初级岗位聘用,在职人员经认定程序批准后按确定后的职称,结合学校相应岗位结构比例等级聘用。
(三)因我校为新成立办学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学校需要,应聘者需要同意小学和初中教学岗位调整或者需要承担部分教学以外的工作(如信息技术教师还需要承担校园网络计算机维护工作)。(四)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六)我校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我校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http://www.gdgzez.com.cn/)和黄埔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八)咨询电话:(020):32382581。 李老师
监督电话:(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

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
2017年5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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