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一、天津市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已参加天津市考试人员的过渡办法》,市教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和各区教育局将于2017年5月上旬面向适用《过渡办法》的人员组织教学能力考试,报名时间拟定于4月中旬。

  二、教师资格考试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除适用《过渡办法》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均应参加“国考”。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国考”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并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和“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发布“国考”相关信息。

  三、参加“国考”合格人员和教学能力考试合格人员,均应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市教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并通过其网站(http://www.tjgspx.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教学能力考试报名和成绩查询等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22-23540149,23540113。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关于2017年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的通知

2017年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2017年天津市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请双面打印)

思想品德鉴定表

  1–3.zip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请下载:

2017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认定阶段)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请下载:

2017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认定阶段)

2017年天津市初中以下教师资格提交申请确认单

2017年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各区接收申请材料时间地点一览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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