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临泉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按照省教育厅教资[2014]7号、皖教资[2017]3号和市教育局阜教人[2017]18号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我县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高中、中职教师及以上资格请向阜阳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申请。

  2.认定对象。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其他人员。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上述人员申请认定学科,国考人员须与合格证明学科一致,直接认定人员须与所学专业、培养层次一致。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我县户籍。户籍不在本县但系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也可持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在编证明在我县申报。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临泉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时间安排

  3月29日前,临泉教育网发布公告,通知下发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

  4月5日-4月12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4月6日-4月13日,申请人到指定医院体检。

  4月6日-4月13日,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中心校初验申报材料并盖章。

  4月10日-4月14日,申请人本人到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收取相关证件原件待复核。

  4月20日-4月21日,申请人本人到确认点领取个人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5月底前,到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认定咨询QQ群:277860112,相关认定信息将及时在群中发布,请及时加入。

四、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上述网上报名时段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报名前请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电子版照片(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2、集中体检。

  申请人员从临泉教育网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有专门体检项目),填写粘贴照片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按上述排定日程到临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县医院西门三楼)。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带回随同其他必备材料一起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中心校初验申报材料并在证件复印件上盖章(注意:体检必须使用临泉教育网所下载的体检表,正反两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3.初验申报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报人员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验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后,正反两面按页序复印到一张A3纸上,对折即可),其中第4页“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栏需户籍地或工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中心校填写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由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填写(正式在编人员也可由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中第8栏有无犯罪记录栏也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鉴定并盖章。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县户籍的在编在岗、特岗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单位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临泉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且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不能在语言文字网查验的普通话等级证件,需提供测试准考证或报名缴费收据等佐证材料,并提供测试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或网上打印件)和复印件。直接认定人员需提供在校期间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毕业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1寸彩色清晰照片5张(其中2张请预先贴在个人申请表上,1张贴在体检表上,2张装入材料袋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和申报类别、学科。

  上述申报材料需统一装在材料袋内,一人一档,材料袋自备(封面可在临泉教育网下载打印,粘贴在材料袋正面)。

  4.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申报人员在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中心校初验并在所有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后,由本人前往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户籍在原城关镇的申报人员直接到城关街道第一中心校进行现场确认,其余申报人员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4月10日-4月14日。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4月14日17:30关闭,请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时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凡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确认地点:

  ①城关街道中心校。

  地址:原阜临小学西大门(步行街北入口路东)三楼。

  联系电话:5391985、5391987。

  ②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地址:县工业园区建设路西好迪产业园D幢二楼第三厅。

  联系电话:6516287。

  (3)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同上。要求每人一档,统一样式,整理规范。

  现场确认结束后,相关证件原件留存待复核,身份证原件当场退还。

  (4)4月20日-4月21日,申请人本人到确认点领取个人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5.资格认定。

  根据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认定结果将及时在临泉教育网公布。

  6.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于5月底前后及时到现场确认点取教师资格证书,不再另行通知。联系电话:6516287(行政服务中心),5391985、5391987(城关中心校)。 

  教师资格证件遗失补办,以办理时的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进行,办理前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下载),乡镇中心校具办人签字并加盖中心校公章。补办时需提供当年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材料(《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等),信息须与当初认定信息一致。

点击此处下载认定相关附件
  1. 临泉县2017年春季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逐人登记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

  3.体检表

  4.思想品德鉴定表

  5.档案袋封皮。 

 临泉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