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2017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丽教人[2017]28号)文件精神,我县将于2017年3月份开始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岗教师。其中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的在岗教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定期注册范围。新任教师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申请首次注册。为保证定期注册工作的顺利推进,决定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的在岗教师

二、调查事项

  各校在岗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情况、师德表现情况、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年度考核情况、证书信息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1. 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选派1-2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且熟悉电脑操作的教师负责本校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务操作。

  2. 由于时间紧,请各校务必及时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前期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填写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摸底表》(附件1、2),于3 月13 日下午5时前上交一份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姚安贵老师处,电子稿发至邮箱jyj6121393@163.com,联系电话:6012010  6121393。

附件: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摸底表.rar

庆元县教育局

2017 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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