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2017年教师资格注册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细则(试行)》(浙教师〔2016〕149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107号)和台州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我市将于3月中下旬开始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决定对定期注册范围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情况进行摸底。有关事项如下:
一、摸底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以及与民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教师。
二、摸底内容
  1、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人数。
  2、持有与岗位不相适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人数。
  3、无资格证书人数
  4、持证教师不在教学岗位人数
  5、上一年度教师年度考核情况。
  6、上一年度或近一轮教师完成继续教育情况。
  7、教师个体持证等情况的具体信息。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教育部和我省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校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做好对本校的摸底工作。要严格保证数据的质量和安全,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按照填表说明,准确、规范地填报表格,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可靠。
  2、规范统计,按时报送。纳入摸底范围的在岗教师,以镇(直属学校以校)为单位,组织专人填报《临海市在岗教师情况调查表》(附件1)、《临海市中小学教师持证等情况汇总表》(附件2),务于3月20日前将上述表格的纸质版报送至教育局人事科(二),并发送电子稿至rsk962@126.com,逾期不报,将予以通报。 
附:1、《临海市在岗教师情况调查表》    
   2、《临海市中小学教师持证等情况汇总表》

临海市教育局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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