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市2016年特岗教师计划招聘体检公告

2016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工作已于2016年12月24日结束。根据《2016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名单。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上述原则,对参加2016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了合成,现将各招聘岗位体检、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本次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1月6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此次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2017年1月7日早7点

体检集合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六号)

(二)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为470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上衣不要穿带亮片和珠片的衣服。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为方便体检,请不要穿连体衣裤。

4、体检人选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5、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后果自负。

6、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二、考察须知

本次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察与体检工作同步进行。考察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牵头,与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考察人选的考察材料和档案,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室。

考察人选需尽快做好下列事宜,配合考察工作:

(一)所有考察人选必须出具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二)档案在域外人才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保管的,请尽快迁移到本地人才服务机构或办理相关借阅等手续。

举报、咨询电话:0415-3192715

2016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zip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教育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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