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更好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育系统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市政府和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溧阳中等专业学校和天目湖中等专业学校岗位的除外),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正在申请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6日);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2017江苏溧阳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入口(12月2-6日)】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12月2-6日9:00~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12月2-6日9:00~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再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19)87269151。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网络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2月7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6年12月8日9︰00起在http://gkzk.liyang.gov.cn/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拨打考务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内容:学科专业知识等。

  2.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1日(星期天),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地点:溧阳市燕山中学

  5.笔试分值: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将在溧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将在溧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2月14-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复审地点:溧阳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南环路45号)。

  5.需带材料(有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7年7月下旬办理报到时需出具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届时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及能反映个人综合素养的相关材料,作为材料审核评测的依据;

  (3)本科毕业证书;

  (4)本人居民身份证;

  (5)教师资格证书或正在申请证明(报考岗位不需提供的除外);

  (6)奖学金证书;

  (7)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6.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内容、形式:详见岗位简介表。

  2.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出现缺额,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自行协商处理。聘用后为所在单位服务5年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七、本简章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溧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xls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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