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教发〔2016〕15号
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株洲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各有关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和《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398号)精神,我市今年起将实施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现将《株洲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确保我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株洲市教育局
2016年9月19日
2016年9月19日